关于聚丙烯酰胺的安全使用建议

目前有不少的资料显示聚丙烯酰胺本身并不具备危害人体的毒性成份,也有不少关于聚丙烯酰胺产品安全性的研究,而作为PAM制造企业应坚持环境与人类共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及生产制造环境友好的理念,51PAM也将聚丙烯酰胺送样到一些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检测及危害性评估,主要针对在动物和人体皮肤接触方面的安全研究。其研究表明聚丙烯酰胺本身无毒,这在许多文献资料中也有提出,而生产所需的高分子絮凝剂原料丙烯酰胺单体,具有相当大的毒性,该单体于1974年被日本定为有毒物品。

由丙烯酰胺单体制成的聚丙烯酰胺的安全性在1960年已经得以证实,这些试验以狗、鼠连续2年服用该产品的试验结果为基础。多次的试验结果已经证明了絮凝剂的药理不活泼性,无毒。

但是,51PAM仍然建议如果长期或者重复大量地使用或者接触这些产品时应佩戴相关的防户装备,尤其是在国内生产厂家普遍自动化程度较低,且生产环境恶劣,甚至于许多小企业本该用机器生产的环节却采用人工代替,笔者在接触的PAM厂家中,就亲眼见过到聚合后好的胶体本该直接用机器切块造料,由于条件和成本的限制却采用人力用镰刀切割后再投放到自动造料机中,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在生产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长期在这种环境中肯定会危害身体健康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以及在PAM聚合前接触丙烯酰胺单体溶液或粉末时一定要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比如护目镜、工作手套或使用其它安全装置,以免发生皮肤接触。每次操作处理后也应用清水彻底清洗脸部和手部。

相关小知识:

丙烯酰胺的中毒不仅仅能带来一些神经性伤害,甚至还会导致人体某些脏器发生实质性病变,从而造成严重的后遗症。我国在70年代开始报道丙烯酰胺中毒的病例,并开展了对丙烯酰胺中毒的防治研究,目前已经基本明确了丙烯酰胺毒理及临床表现,并于1996年提出丙烯酰胺中毒诊断标准(GB16370-1996)。

国际健康卫生组织1985年出生的聚丙烯酰胺标准指出:PAM中残留AM量控制在0.05%以下并控制用量时,处理后水中的含量将低于0.25ug/L,符合大多数国家的饮用水标准。目前欧美主要国家一般规定,饮用水处理及食品用PAM中残留AM含量在0.05%以下,并控制PAM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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