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废水未经处理或处理后仍不达标排放是有明确的处罚措施的,但即使如此,仍有许多企业宁可被处罚也要偷排,企业为什么这么一意孤行呢?谈到根本问题上就是监管不严和处罚力度不够,按照国家公布的规划我们可以看到,在未来的五年时间里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将投资2万亿元,比大气污染治理还要高出0.3万亿元,即反映了国家对水污染治理的力度,也反映了我国水污染急需处理的现状。
而在众多的水污染中,重金属是造成我国水污染的主要“凶手”之一。这一点在2013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部的通报中可以看得出来,在《2013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中指出,我国有12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 (点位)共出现22次重金属超标现象。而这其中我国的两条母亲河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均出现金属超标情况,从污染指标看,汞超标频次最多,占总超标次数的50.0%;其次是砷,占36.4%。“锰三角”地区5条河流的13个断面中,锰超标断面占76.9%,超标倍数在0.4到3.7倍之间。
如果这么说您还感觉不出来严重性,那么我们可以说的更直白一些,在水处理行业重点水域中重金属超标事件出现一次都已十分严重,而在上述的《质量状况》中被披露出现了22次,严重程度可想而知。而近年来,在环保部发布的水环境善公报中可以发现,国内主要流域的地表水质量总体状况正逐步改善,但反其道而行之的重金属超标现象却越来越严重。而近几年出现的毒大米、毒蔬菜,很大程度上都是受水质污染,而这样导致“食品安全”重金属超标的事件并未得到任何改善。
这其中不乏一些污染大户的功劳,比如矿业、冶炼、电池、电镀等行业,以及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等行业也可能带来重金属的排放。而从地理分布上来看严峻的是有金属矿产的地方,有色金属加工的地方和有有色金属尾矿的地方,这些地方应特别注意。而近年来被曝光的受重金属危害而导致鱼儿大面积死亡的事件不在少数,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值得一提的是这只是“浮”出水面的污染状况,而一些企业的污染排放量可能不大,“细水长流”一直在排放,短期内危害没有显现出来,但从长远考虑其危害性非常大。
在文章的开头我们总结分析了原因所在,抛开监管力度不说(这是国内水处理的硬伤),其中提到了处罚力度不够,而“罚”的力度不够也就会导致了企业出于治理成本考虑,宁可偷排被发现继续受罚,也不愿意花“重金”进行处理。而这些未经处理的污水排放后,不仅会对水体造成很大的危害,重要的是水中的重金属除了少量溶解外,大部分都渗透入了土壤之中,而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治理难度比污水处理更难更大。笔者认为既然下决心要治理,监管就必须下真功夫,不能只是走走形势,做做样子。不仅要罚还要奖,对那些按要求处理、未出现不达标排放的企业税收等方面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于那些没有社会责任心的排污企业处以重罚,即罚就要罚到心惊肉跳,奖就要奖的喜出望外。
欢迎分享,请注明出处:聚丙烯酰胺网_51PAM.COM » 反思为何重金属排污企业宁可“受罚”也要偷排